各有关单位:
4.
鲁建许公告(2021)143号
根据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7号)有关规定,经审核,魏树民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、闫洪礼等1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、吴佩静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, 刘浩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,现予以注册、注销注册并公告。
附件:1.核准魏树民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2.核准闫洪礼等1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3.核准吴佩静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核准刘浩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12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