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7号)有关规定,经审核,许冉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、费英华等10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、杜刚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、苏明因单位资质变更符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、周海根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,现予以注册、注销注册并公告。
附件:1.许冉等8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
2. 费英华等10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
3. 杜刚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
4.苏明因单位资质变更符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
5.周海根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11月20日
附件1许冉等8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附件2费英华等10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附件3杜刚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附件4苏明1名因单位资质变更符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.xlsx
附件5周海根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.xlsx
